關于加強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管理的通告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城鄉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關于加強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管理的通告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維護城鄉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決定分階段加強違規三輪四輪車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是指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車輛。二、嚴禁在全市范圍內生產、銷售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一經發現由經信、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三、對本通告發布前購買的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設置分階段過渡期,過渡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后,嚴禁駛入禁行區域。(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阜陽城區范圍內的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一律實施登記。(二)從2024年1月1日起,未登記的車輛嚴禁在渦陽路(北京路至潁河)、沙河路(潁河至西湖大道),西湖大道(沙河路至阜南路),阜南路(西湖大道至泉河)、界首路(泉河至北京路),北京路(界首路至渦陽路)以及合圍的區域內上道路通行和停放。(三)從2025年1月1日起,未登記的車輛嚴禁在向陽路(潁東路至潁河)、京九路(潁河至淮河路),淮河路(京九路至南京路),南京路(淮河路至泉河),古泉路(泉河至潁河)、臨沂路(潁河至向陽路)以及合圍的區域內上道路通行和停放。四、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適時發布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禁限行等管理規定,過渡期內,上述車輛在允許通行的道路上路行駛時,有條件的在輔道(含非機動車道)內通行,未設置輔道的靠道路右側通行。對違反禁行等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五、過渡期內,郵政快遞、城市管理、農貿市場、建材市場等領域,確需上道路通行的,要遵守相關通行規定,不受禁限行措施限制;過渡期結束后,要淘汰更新為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對路面查處過程中出現的不服從管理、妨礙執行公務、聚眾鬧事等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請廣大市民不要購買不符合國家標準和登記條件的三輪四輪電動車。本通告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執行期間,國家、省對違規三輪四輪電動車管理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阜陽市公安局
阜陽市經信局
阜陽市市場監管局
阜陽市交通運輸局
阜陽市城管執法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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